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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焊机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9.28 来源: 雷竞技raybet官网下载/消防器材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慢慢的变多地方要使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电焊机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各位分享。

  ⑶电焊机设备的安装、修理必须有电工进行,焊机在使用中出现故障焊工不得随意拆修焊接设备。

  ⑷焊工推送闸刀时,不要正对电闸,防止因短路造成的电弧火花烧伤面部、手部、,必要时应戴绝缘手套。

  ⑸电焊钳应有可靠的绝缘。在容器焊接时,不允许用简易的无绝缘焊钳,防止电焊钳等焊件发生短路烧毁电焊机或发生其它意外。焊接完毕后,电焊钳要放在可靠的地方,再切断电源。

  ⑹电焊工在施焊前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在狭小或潮湿的作业环境区内必须穿着干燥的衣服和可靠的绝缘手套和绝缘鞋不要靠在钢板上。

  ⑻电焊用电缆必须绝缘良好,不要把电缆放在电弧附近或炽热的焊件上,防止高温损坏绝缘层,电缆要避免碰撞,磨损。发现破损应立即修好或更换。

  ⑼电焊工要熟悉和掌握有关预防触电急救方法等知识,严格遵守有关部门制定的安全措施,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2.1.1电焊作业人员须经过培训、考核,具有焊工操作证才可以进行电焊操作。

  2.1.2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一定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2.1.3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放置在干燥和通风的地方,露天使用时其下方应防潮且高于周围地面;应设有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2.1.4使用前,应检查并确认初、次线接线正确,输入电压符合电焊机的铭牌规定,电焊机外壳可不可靠接地,接通电源后,严禁接触初级线电焊机的一次、二次接线端应有防护罩,且一次线端须用绝缘带包裹严密,二次线端应使用线卡子压接牢固。合闸前详细检查接线螺栓、螺帽及其它部件应无松动或损坏。

  2.1.6电焊机的一次电源线米,安装与电焊机功率相匹配的有过流保护的主开关和漏电保护器。当需要较长的电源线时,应沿墙或立柱用瓷瓶隔离布设,其高度必须距地面2.5米以上,不允许将电源线直接拖在地面上。焊机与焊钳须用软电缆线米。焊机电缆线应为一整根线,中间不应有连接接头,当工作需要接长导线时,应使接头连接可靠,连接处应保持绝缘良好。

  2.1.7在潮湿地带工作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靴。

  2.1.8严禁在运行中的压力管、带电设备、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

  2.1.9进入有限空间进行电焊作业时,要先办理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容器上必须有进、出风口,并设置通风设备;容器内的照明电压不允许超出12伏,焊接时必须有人在场监护。严禁在已喷涂过油漆或胶料的容器内焊接。

  11高空焊接时,须挂好安全带,焊件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2.1.12在井口周围、循环灌、油罐等区域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开具相应级别的动火许可证并进行审批。

  2.1.14接地线和手把线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接地线不得接在管道、机床设备和建筑物金属构架或铁轨上,绝缘应良好,机壳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2.1.15长期停用的电焊机,使用时须用摇表检查其绝缘电阻不能低于0.5兆欧,接地部分不得有腐蚀和受潮现象。

  2.1.16焊钳应与手把线连接牢固,不得用胳膊夹持焊钳,清除焊渣时,脸部应避开被清的焊缝。

  2.1.17在电焊过程中,焊接人员应常常检验核查电焊机的升温,如超过A级60°、B级80°时,必须停止运行并降温。

  2.1.18施焊现场10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木材等易燃物。

  2.1.19移动电焊机时应先停机断电,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电焊机,如焊接中突然停电,应断电。

  2.1.20作业结束后,清理现场、灭绝火种、清除焊件余热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方可离开。

  3.1电焊机必须放在干燥地方,存放时要用油布等遮盖,以防潮气侵入。3.2在运转时不要将其他杂物覆盖在电焊机上,以免阻碍散热致使电焊机过热烧坏。

  第一条持有电、气焊操作特殊工种证的人员方可使用电、气焊设备。第二条各队组需要井下电、气焊(割)作业时,严格按“一焊一审批、一焊一措施、电、气焊设备一审批一入井“的原则执行。

  第三条电、气焊设备由各队组自行保管,由各队组派专人进行保存和管理。第四条电、气焊设备领用由各队组车间管理人员根据电风焊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记录登记发放。

  第五条电、气焊设备使用队组的责任人是电、气焊设备的监督管理者,由各队组指定人员负责,其主要职责有:(一)对电、气焊设备谨慎保管,禁止损坏,丢失电、气焊设备。

  第六条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队组要建立本单位各类电、气焊设备清册、台帐。

  第七条井口安全员为风电焊设备、设施入井的.检查人员,一定得执行“电、气焊(割)设备、设施入井审批手续”经机电办、安全办、生产指挥中心审批同意并在入井前经井口安全员检查设备、设施完好合格后,副井信号工及拥罐工凭审批条方可入井,禁止信号工、拥罐工无审批条将“风、电焊设备设施”入井,一经发现对信号工、拥罐工进行罚款100元处罚。第八条电、气焊(割)设备、设施在入井前要保证氧气瓶、乙炔瓶防护装置(安全帽、防振圈)齐全,装卸过程中必须清装清卸,严禁从高处滑下或地下滚动,装入矿车时一定要保证分车装运,两侧要有防护,防止与矿车箱体碰撞,以上措施均需由安全员进行全方位检查,有一项不合格均禁止入井。

  第九条电、气焊设备通过人力或桥吊装入矿车中,通过副井罐笼入井,井下使用电机车进行运输,运输到无轨道地点时,由专人抬扛到使用地点。

  第十一条井下电、气焊作业一定要遵守《井下电、气焊管理规定》要求,严格执行《井下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手续。第十二条使用电焊机安全技术措施

  (二)使用电焊机前,必须检查外壳接地情况,接地线应有良好的导电性能,接地线应用螺丝上紧,禁止使用缠绕的办法来进行接地。

  (三)使用电焊机前,应检查并确认一、二次线接线正确,输入电压符合电、气焊设备的铭牌规定。接线柱应有垫圈,接线螺帽、螺栓及其它部件齐全,无松动或损坏。

  (四)电焊机二次接地线应直接接在焊件上。严禁将电缆外皮、管道或其他金属构件等作为电、气焊设备二次接地线。

  (五)起动电焊机时,焊钳和焊件不可接触,以防短路。调节电流或变更极性接法时,应在空载情况下进行。接通电源后,严禁接触一次线路的带电部分。

  (一)乙炔发生器及其连接部分不得漏气,橡胶软管不应有鼓包、裂缝或漏气,如有漏气现象,应将其损坏部分切掉,用双面接头管,并用夹子或金属绑线扎紧。

  (二)氧气瓶、乙炔瓶不许碰撞,并严禁放在靠近热源的地方。氧气瓶和乙炔瓶距离不可以少于7米,氧气和乙炔距焊接点进风侧10米以外。

  (四)由于焊咀和割咀过热堵塞而发生鸣爆时,应快速先将乙炔气门关闭,再关闭氧气,然后放在冷却水中冷却。

  (五)焊枪和割枪点火时,应先开氧气门,再开乙炔气门,立即点火,然后调整火焰,熄火时与此相反,先关乙炔门,后关氧气门,以免回火。

  第十四条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可能带电的设备,必须先检查电源已断开。

  第十五条在狭小或潮湿地点进行焊接工作时,应垫干燥木板或采取其他防止触电的措施,并设监护人。

  第十六条电焊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好劳动防护用品,在金属工件上焊接时,必须穿好绝缘鞋或带绝缘手套。

  第十七条在高处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挂好安全带。作业点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第十八条电、气焊设备作业完毕后,必须及时将风电焊设备、设施升井,井下严禁存放风电焊设备及工具,一经发现对责任队组罚款500元。

  第十九条本制度于2022年2月10日起开始实施。第二十条本制度解释权为机电供应中心。

  1、焊接设备上的电机、电器、空压机等应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并有完整的防护外壳,一、二次接线、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可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备有消防用品。3、焊接时,焊接和配合人员一定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4、严禁在运行中的压力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5、焊接铜、铝、锌、锡、铅等有色金属时,必须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焊接人员应戴防毒面具或呼吸滤清器。

  6、在容器内施焊时,一定要采取措施:容器上必须有进、出风口并设置通风设备;焊接时必须有人在现场监护;严禁在已喷涂过油漆或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7、焊接预热焊件时,应设挡板隔离焊件发出的辐射热;电焊线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理设在地下。

  8、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挂好安全带,焊件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9、接地线及手把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接地线不得接在管道、机床设备和建筑物金属构架上,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10、雨天不得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

  11、长期停用的电焊机使用时,须检查其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mω,接线部分不得有腐蚀和受潮现象。

  12、焊钳应与手把线连接牢固,不得用胳膊夹持焊钳;清除焊渣时,面部应避开被清的焊缝。

  13、在载荷运行中,焊接人员应经常检查电焊机的温升,如超过a级60c、b级80c时,必须停止运转并降温。

  14、施焊现场的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木材等易燃物。

  15、作业后,清理场地,灭绝火种、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消除焊料余热后,方可离开。

  1、应注意初、次级线,不可接错,输入电压必须符合电焊机的铭牌规定。严禁接触初级线、次级抽头连接铜板必须压紧,接线柱应有垫圈;合闸前详细检查接线螺帽、螺栓及其他部件应无松动或损坏。

  3、移动电焊机时,应切电源,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焊机,如焊接中突然停电,应切断电源。

  3、启动后,应检查电刷和换向器,如有大量火花时,应停机查明原因,经排除后,方可使用。4、数台焊机在同一场地作业时,应逐台启动,并使三相载荷平?。

  2、使用时,须先开启风扇电机,电压表指示值应正常,仔细察听应无异响;停机后,应清洁硅整流器及其他部件。

  1、检查送丝滚动轮的沟槽及齿纹应完好;滚轮、导电嘴(块)磨损或接触不良时应更换。

  1、对焊机应安置室内,并有可靠的接地(接零);如多台对焊机并列安装时,间距不得少于3m,并应分别接在不同相位的电网上,分别有各自的开关;导线的截面应符合规定。

  2、作业前,检查对焊机的压力机构应灵活,夹具应牢固,气、液压系统无泄漏,确认正常后,方可施焊。

  3、焊接前,应根据所焊钢筋截面,调整二次电压,不得焊接超过对焊机规定直径的钢筋。4、断路器的接触点、电极应定期光磨,二次电路全部连接螺栓应定期紧固;冷却水温度不得超过40c,排水量应根据温度调节。

  5、焊接较长钢筋时,应设置托架;配合搬运钢筋的操作人员,在焊接时要注意防止火花烫伤;闪光区应设挡板,焊接时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2、启动前,首先接通控制线路的转向开关和调整好极数,接通水源、气源,再接通电源。

  3、电极触头应保持光洁,如有漏电时,应立即更换。4、作业时,气路、水冷系统应畅通。气体必须保持干燥;排队水温度不得超40c,排水量可根据气温调节。

  5、严禁在引燃电路中加大熔断器;当负载过小使引燃管内电弧不能发生时,不得闭合控制箱的引燃电路。

  6、控制箱如长期停用,每月应通电加热30min,如更换闸流管亦应预热泪盈眶30min,正常工作的控制箱的预热不得小于5min。

  3、电焊机使用完毕,工作人员应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应找专业人员处理。4、现场的电焊机要排例整齐,各部件要完整,电焊机表面做到清洁干净。

  2、电焊机的电源线、焊机的一、二次接线端子要安装有屏蔽罩,外壳要有可靠的保护接地线。接地线一定要有良好的导电性能,其截面积不得小于12平方毫米,接地线应用螺丝上紧,禁止用手进行缠绕的方法。

  3、电焊机的接地装置要求可靠,接地电阻不得超过4欧姆,严禁把氧气和乙炔等易爆、易燃的气体管道作为接地极。4、电焊机的一、二次绕组之间,绕组与外壳之间绝缘应良好,绝缘电阻≥1mω并有检验记录,不得超期使用。

  5、电焊机的带电部位要有良好隔离装置,防止与人体接触,焊机的电源线应设在不易接触的地方,其长度一般不超过2-3米,如需要较长的电源线米以上的固定电源线、电焊机在使用前,应检查设备安全情况是否完善,焊机接线时,必须注意两者的电压等级是否相符。

  8、直流焊机的电刷和整流片应接触良好,当电刷磨损或损坏时,应及时的进行更换。

  1、使用电焊机时要将电焊机放在通风、干燥的地方,要放置平稳。需露天作业的焊机要做好防雨、防雪的工作。

  2、使用电焊机时,工作电流不得超过相应暂载率规定下的许可电流,电焊机运行时的温升不得超过额定温升,硅整流焊机要特别注意保护和冷却,严禁在不通风的情况下使用。

  3、起动电焊机时,焊钳和焊件不能接触,以防短路。调节电流或变更极性接法时,应该在空载情况下进行。

  4、焊接过程中如偶有短路现象,不允许时间过长,特别是硅整流焊机在短路时容易烧坏。5、在焊接工作中如发生故障,应及时停止焊接,切断电源后进行修理。

  6、在检修现场焊接作业时,要求焊机的一次线米,二次线个,接头用绝缘材料包好,导线的金属部分不得。

  7、电焊机接线时,要从检修电源箱下部开孔处穿入,不得从盘门处引入。现场的焊线不允许散落在地上,所有焊线应悬挂固定起来,做到走向有序排例整齐。

  8、电焊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好劳动防护用品,在金属容器上焊接时,必须穿好绝缘鞋或带绝缘手套。在特殊地点焊接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脚下可使用环氧材料的绝缘板。

  第一条为了规范电焊机的管理,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依据《电阻焊机的安全要求》(gb15578-2008)、《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gb26164.1-2010)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从事焊接的相关人员,应遵守本规定,同时应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gb26164.1-2010)、《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以及公司两票管理规定和消防管理制度、电焊机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要求。

  第三条电焊机由部门统一保存,由部门派专人进行保存及管理。根据各班组实际情况,将部分电焊机分到各班组暂时保管的,由各班组排专人进行保存和管理,其主要职责有:

  (三)定期对本部门所辖班组电焊机进行检查、试验,所有检查均要做好记录;(四)定期检查部门所属各班组电焊机保管、使用情况;

  第四条电焊机使用班组的责任人是电焊机的监督管理者,由各班组派专人负责,其主要职责有:

  第五条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电焊机由各使用单位设专人进行保管,部门和班组要建立本单位各类电焊机清册、台帐。台帐可以是纸质台帐或电子版台帐,但必须保持台帐内容完整清晰,帐、物一致,编号统一。清册、台帐样本见附表。

  第六条操作人员发现电焊机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部门保管人员进行修复,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电焊机不得投入使用。

  第八条电焊机应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测,由部门统一组织专人负责。正常情况下于每年1月份、7月份进行定期检查测试。

  第九条检测工作由本单位电工进行,本单位没有电工的需请电气专业人员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并将检测结果记录在台帐上。

  第十条电焊机的一、二次绕组之间,绕组与铁芯之间绝缘电阻应大于5mω(使用500v兆欧表),绕组、引线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2.5mω。对检测合格的电焊机,由检测人员在电焊机上贴合格证。电焊机不得超过合格证期限使用。

  第十一条电焊机的`导电部位和转动部分防护罩应完好,外壳要有可靠的保护接地线。第十二条安装在厂房外或其它室外的电焊机,要做好防潮、防雨措施,使用前要进行检查,对灰尘较多的要及时清扫,发现受潮的电焊机应进行干燥处理。对受潮严重的电焊机要及时进行修复工作,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三条经专业培训合格,持有焊工特种作业操作合格证的人员方能进行焊接工作。

  第十四条电焊作业必须遵守动火工作票管理规定,在禁止动火区域动火,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

  第十六条电焊机电源线的拆、装应由电工进行。第十七条电焊机使用环境温度在5至40℃之间。在环境温度不高于20℃时,湿度不得大于90%;环境温度不高于40℃时,湿度不得大于50%。

  第十八条使用电焊机前,必须检查外壳接地情况,接地线应有良好的导电性能,其截面积不得小于12平方毫米,接地线应用螺丝上紧,禁止使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

  第十九条严禁把氧气和乙炔等易爆、易燃的气体管道,以及各类设备、管道等非直接接地的装置作为接地极。

  第二十条电焊机一次电源线米。如需要较长的电源线米以上高度的固定电源线。电焊机二次线米。二次线应布设整齐、固定牢固,接头不超过3个,接头使用快速接头插座,并用绝缘材料包好,导线的金属部分不得。导线通过道路时,必须将其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埋设在地下。通过铁道时,必须从轨道下面穿过。

  第二十一条使用前,应检查并确认一、二次线接线正确,输入电压符合电焊机的铭牌规定。接线柱应有垫圈,接线螺帽、螺栓及其它部件齐全,无松动或损坏。

  第二十三条电源线要使用专用插座从检修电源箱接引,不得从盘门处引入。现场的焊线不允许散落在地上,所有焊线应悬挂固定,做到走向有序,排列整齐。

  第二十四条严禁将电焊导线靠近热源、接触钢丝绳、转动机械或将其搭在氧气瓶、乙炔瓶上。

  第二十五条电焊机二次接地线应直接接在焊件上。严禁将电缆外皮、管道或其他金属构件等作为电焊机二次接地线。

  第二十六条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可能带电的设备,必须先检查电源已断开。

  第二十七条在密闭金属容器内进行焊接工作时,应遵守受限空间作业制度,且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第二十八条在狭小或潮湿地点进行焊接工作时,应垫干燥木板或采取其他防止触电的措施,并设监护人。

  第二十九条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时,必须先清洗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第三十一条使用中的电焊机要放在通风、干燥的地方,平稳放置。需露天作业的,需根据季节和环境情况做好防雨、防雪等措施。

  第三十三条在焊接地点周围5米范围内,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确实无法清除时,一定要采取可靠的隔离或防护措施。

  第三十四条起动电焊机时,焊钳和焊件不可接触,以防短路。调节电流或变更极性接法时,应在空载情况下进行。接通电源后,严禁接触一次线路的带电部分。

  第三十五条电焊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好劳动防护用品,在金属工件上焊接时,必须穿好绝缘鞋或带绝缘手套。

  第三十六条在高处电焊作业时,必须挂好安全带。作业点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第三十八条直流焊机的电刷和整流片应接触良好,当电刷磨损或损坏时,应及时进行更换。焊接时如发生故障,应及时停止焊接,查找原因,请专业人员进行修理。

  第三十九条使用电焊机时,工作电流不得超过相应负载持续率规定下的许可电流,电焊机运行时的温升不得超过额定值。

  第四十条倒换电焊机接头、转移作业地点、发生故障或电焊工离开作业场所时,必须切断电源。

  第四十一条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电焊机。当焊接过程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切断电源。

  第一条本制度规定了电焊机安全管理目标、管理内容、职责分工及其配套焊接电线、电焊钳的使用规定。

  第五条设备工程部是电焊机的主管部门,安全监察部、发电部和外委项目部协管。设备工程部电气点检员对电焊机临时电源负管理责任。安全主管和外委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电焊机的使用及管理负监督责任。电焊机的使用管理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使用单位具体负责。

  第十四条各外委项目部对电焊机进行检查维护和试验时,必须由电气试验小组全权负责。

  第十七条如果手工电弧焊机的空载电压高于现行相应焊机标准规定的限值,而又在有触电危险的场所作业,则对焊机必须采用空载自动断电装置等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

  第十八条电焊机的工作环境应与焊机技术说明书上的规定相符。如在气温过低或过高、温度过大、气压过低以及在腐蚀性或爆炸性等特殊环境中作业,应使用适合特殊环境条件性能的电焊机或采取防护措施。

  第十九条使用电焊机时,必须采取防止电焊机受到碰撞或剧烈震动(特别是整流式焊机)的措施。室外使用的电焊机必须有防雨雪的防护措施。第二十条电焊机必须装有独立的专用电源开关,其容量应符合要求。当焊机超负荷时,应能自动切断电源。禁止多台焊机共用一个电源开关。

  第二十一条电焊机的电源控制装置应装在其附近人手便于操作的地方,周围留有安全通道。

  第二十三条电焊机的一次电源线应绝缘良好,长度一般不得大于3m,当有临时任务需要较长的电源线时,应沿墙或立柱用瓷瓶隔离布设,其高度必须距地面2.5m以上,不允许将电源线拖在地面上。

  第二十四条电焊机外露的带电部分应设有完好的防护(隔离)装置,电焊机接线柱必须设有防护罩。

  第二十五条使用插头插座连接的电焊机,插销孔的接线端应用绝缘板隔离,并装在绝缘板平面内。

  (一)接入电源网路的电焊机不允许超负荷使用。焊机运行时的温升,不应超过相应焊机标准规定的温升限值。

  (二)必须将电焊机平稳地安放在通风良好、干燥的地方,不准靠近高热以及易燃易爆危险的环境。

  (四)禁止在电焊机上放置任何物件和工具,启动电焊机前,焊钳与焊件不能短路。

  (六)电焊机必须经常保持清洁。清扫尘埃必须断电进行,焊接现场有腐蚀性、导电性气体或飞扬灰尘,必须对电焊机进行隔离防护。

  (八)各单位的电焊机应建立台账,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检验、维修保养。做好记录,粘贴合格标识。并且有统一、清晰的编号。

  (九)要常常检验核查旋转式直流电焊机的电刷和整流子的接触情况,要求电刷对整流子表面压力均匀,使所有电刷所通过电流一致。电刷磨损或损坏时,必须及时更换。

  (一)各种电焊机(交流、直流)、电阻焊机等设备或外壳、电气控制箱、电焊机组等,都应按现行(sdj)《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的要求接地,防止触电事故。

  (二)电焊机的接地装置必须经常保持连接良好,定期检测接地系统的电气性能。

  (三)禁用氧气管道和乙炔管道等易燃易爆气体管道作为接地装置的自然接地极,防止由于产生电阻热或引弧时冲击电流的作用,产生火花而引爆。

  (一)电焊机用的软电缆线应采用多股细铜线电缆,其截面要求应根据焊接需要载流量和长度,按焊机配用电缆标准的规定选用。

  (二)电缆外皮必须完整、绝缘良好、柔软,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mω,电缆外皮破损时应及时修补完好。

  (四)电焊机的电缆线应使用整根导线,中间不应有连接接头。当工作需要接长导线时,应使用接头连接器牢固连接,连接处应保持绝缘良好。

  (五)焊接电缆线要横过马路或通道时,必须采取保护套等保护措施,严禁搭在气瓶、乙炔发生器或其它易燃物品的容器和材料上。

  (六)禁止利用厂房的金属结构、轨道、管道、暖气设施或其它金属物体搭接起来作电焊导线电缆。

  (二)电焊钳的导电部分应采用紫铜材料制成。电焊钳与电焊电缆的连接应简便牢靠,接触良好。

  (三)焊条位于在水平、45°、90°等方向时,焊钳应都能夹紧焊条,并保证更换焊条安全方便。

  3.1风、电焊工必须熟悉所有风、电焊设备的构造、原理,严格遵守焊工防火安全规程,无证不准独立作业。3.2凡离开正常固定焊接作业位置进行焊接作业的,必须严格按临时动火管理规定执行。

  3.3烧焊前必须彻底清除周围易燃杂物,对附近固定的易燃结构设施,应用不燃板遮盖封闭,安放灭火器,确保防火安全。

  3.4烧焊作业完成后,要认真检查四周是否遗留火种、焊接工件是否冷却,确无火险隐患才许离开;特别是高空烧焊作业时,更要彻底清除场地的易燃杂物,并派专人监督防止火星飞溅引燃其它物件。3.5不准在有压力的容器、管道或带电设备上动火,不准在刚涂过油、漆的结构或设备上动火,凡在汽车(油箱有油)任何部位焊接,必须拆除油箱或放清油箱的汽油,并在油箱灌满水后才准许焊接。

  3.3凡有易燃易爆的气体、液体、粉尘、花毛的场所,未经批准不准动火或烧焊。

  3.7凡没有经过清洗、排气处理、清除危险的贮存过易燃、可燃液体及其它易燃物的容器不准烧焊。

  3.8烧焊作业着火点与乙炔、氧气瓶应保持不少于10米的安全距离;乙炔瓶与氧气瓶应保持5米的安全距离,并应安装回火器,各种气瓶应有护拦固定。

  3.9电焊机的二次接线要良好,严禁在机台架及各种管道上搭接,有毛病及损坏的焊接工具、设备不准使用,必须立即报检。

  3.10电焊机需拉接电源时,应由电工负责,其它人员不准乱拉乱接电线焊接作业现场,应合理配备灭火器材。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上海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一、从事焊接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操作。

  二、工作前应认真检查电焊机、焊钳及电源情况,启动电焊机前,焊钳与焊件不能短路。

  三、电焊机必须装有独立的专用电源开关,其容量应符合要求,当焊机超负荷时,应能自动断电。

  七、电焊机安放要平稳,并地方干燥、通风良好。室外应设防雨棚、不准靠高热以及易燃易爆危险环境。

  八、电焊机的外壳,电气控制箱应接地,焊钳手柄保持良好绝缘和隔热。禁止将过热焊钳浸在水中冷却后使用。

  九、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不得用钢丝绳、钢管、钢筋代替地线。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5、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要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7、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气孔打开。

  8、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氧气。

  10、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并在施焊部位配备灭火器材。

  12、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13、作业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作业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现场。